
一场同村孩子间的玩耍意外,让亮亮的手指严重受伤,也让两个原本亲密的邻里家庭陷入了长达数月的争执。一边是孩子术后康复的漫漫长路,一边是赔偿数额与履行能力的现实拉锯。当对立情绪几乎盖过理性沟通时,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选择在裁判前展开“最后一劝”——用情理法的递进沟通,促成9000元调解协议达成并全部履行,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有温度的句号。
玩耍中突发意外 两个家庭因赔偿陷入僵局
2025年11月,未成年人亮亮到同村天天家中玩耍。玩耍过程中,天天使用斧头致亮亮左手中指、环指受伤。
亮亮随即被送医,先后两次住院,接受清创、皮瓣修复、骨折复位内固定等多次手术,花费医疗费14000余元。手指受伤给孩子带来身体痛苦,也让其家庭承受了不小的护理和康复压力。
事发后,亮亮父母和天天父母私下协商未果,无奈诉至法院,要求天天父母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合计2万余元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案件审理中,双方对监护责任承担、损失认定及赔偿支付方式仍存在明显分歧。
从数额分歧中找症结 先让情绪有出口
承办法官肖少霞没有将此案简单视为赔偿数额之争。两个孩子年龄尚小,又同住一村,如果成年人之间矛盾持续升级,不仅伤害邻里关系,还可能将诉讼压力传导给孩子。
法官全面梳理病历和医疗票据,逐项核实受伤经过、治疗项目和费用构成,并分别听取双方监护人意见。受伤方最关心孩子手指功能恢复,希望已付出的治疗和照护费用能得到及时补偿;致害方并非不愿承担,而是对赔偿项目、总额及短期内一次性付清存在顾虑。法官由此找准症结:表面争的是数字,背后牵动的却是对孩子康复的焦虑,以及对责任边界和履行压力的担忧。
沟通中,法官先让双方充分意见。面对受伤儿童家长,她明确调解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代价;面对致害儿童家长,她则从危险物品管理、日常看护和安全教育入手,引导其认识到,孩子玩耍中发生意外,并不意味着监护责任可以被忽视。随着情绪逐步平复,双方开始从争论输赢转向共同审视孩子康复、家庭教育和邻里相处。
情理法层层递进 裁判前再作“最后一劝”
情绪缓和后,肖少霞将沟通引向法律责任和理性预期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依法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等合理费用;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法官向致害方释明,孩子年幼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,以赔偿弥补损害也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一部分;同时向受伤方说明,赔偿项目和数额应以实际发生、治疗所需和证据证明为基础,诉讼请求与最终依法支持的金额并不当然等同。
双方对裁判结果逐渐形成稳定预期,但在具体金额上仍有差距。此时案件已具备依法裁判基础,但为了让纠纷真正落地、让双方放下芥蒂,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判决,而是在裁判前再次组织协商,展开“最后一劝”。
这一次劝解紧扣双方最现实的关切:诉讼的时间和精力成本、判决后能否及时兑现、赔偿款何时到位。法官引导双方比较“判后再履行”与“当下形成可执行方案”的实际效果,提出兼顾损失填补和履行能力的方案:天天父亲赔偿亮亮9000元,已垫付的1000元计入赔偿款,剩余8000元设置明确履行期限。
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协议:天天父亲向亮亮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,扣除已垫付的1000元,实际支付剩余8000元;亮亮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。
调解书生效后,剩余8000元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到位。受害方的损失得以及时填补,致害方也以实际行动彰显了责任担当,双方未再因赔偿问题衍生任何纠纷。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刘晓云通讯员沈晔
编辑:高蒙
主编:王嘉
终审:马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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