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非常感谢崔律师,我终于拿到和解补偿款了,没有他帮我,这钱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!”近日,市民贺女士手持一面印有“法律援助无私奉献尽心尽责为民服务”的锦旗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,以此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及其承办律师的深深感激之情。
事情还要回溯到2021年8月,已在某单位辛勤工作8年之久的贺女士,因单位以资金紧张无法发放工资为由被辞退,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,对于刚刚结束产假回归工作岗位的贺女士而言,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。贺女士依据相关规定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金的合理诉求时,遭到了单位的断然拒绝。贺女士在多次尝试自行维权无果后,于2022年7月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,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当天值班的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崔拓律师接待了贺女士,经审查了解贺女士的月工资在扣除社保前仅为2000元,符合法律援助条件,因此,崔律师帮助贺女士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,代拟了法律文书,并协助其申请了劳动仲裁。
2022年11月,经碑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,单位被要求支付贺女士经济补偿金共计15300元,并补缴其自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,以及自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的基本医疗、工伤、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用。然而,在贺女士以为争议已尘埃落定时,单位于2023年7月因不服仲裁裁决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审理后,确认贺女士与单位在2013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,并判决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5274.50元。2023年10月单位与贺女士经协商签订了《和解协议》,根据该协议,双方基于《仲裁裁决书》中关于补缴社保的义务,约定待对应经费到账后,单位将支付贺女士30000元的和解款,由贺女士自行处理社保缴纳事宜。
但直至2024年3月,贺女士仍未收到单位承诺的和解款。在此期间,贺女士多次与单位沟通,均因经费未到账为由遭到拒绝支付。面对此困境,贺女士再次寻求崔拓律师的帮助,并向碑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申请。最终,经过法院审理,要求单位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贺女士支付和解款30000元。至此,贺女士历经波折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本案虽然一波三折,但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法援惠民的服务理念,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及尽责的服务态度,为受援人一援到底、全程护航,让耗时两年的劳动争议维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,充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赞赏。一面锦旗,就是一份信任,一份肯定,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。(李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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